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 > 正文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细则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9-20

南京工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面向全国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学院现有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招收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招生专业报考要求。

(三)必须是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四)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占用申请者本校的推免指标)。

(五)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六)申请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申请者须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

二、招收专业

可接收学术型推免生的专业为: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00);可接收专业型推免生的专业为:资源与环境(085702安全工程)。其中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00)博士点学科可以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直博基本学制5年)。

要求接收专业与本科所读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招收推免生的资助与奖励政策

为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我院,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凡报考我院的推免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校长特别奖学金:来自双一流高校、在我校就读且大学期间学分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的毕业生(2011学院放宽至10%)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

(二)录取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新生奖学金(1.2万);

(三)在学校实施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选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计划;

(四)申请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优先安排;

(五)到学校参加复试的,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入学后报销往返交通费;

(六)入校后可优先选择导师。

四、招收推免生的申请材料

凡经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报考南京工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生,需在复试时向我院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二)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三)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四)本科学习成绩单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五)直博生除提供(一)-(四)项材料外,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IELTS成绩证明材料或TOEFL成绩证明材料;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书。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报到时递交所申请学院,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五、招收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提出申请。

(二)我院将及时审核申请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三)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和心理素质等。

复试考核方式为综合能力面试。学院将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

(四)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招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gra.njtech.edu.cn/zsw/)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院将协同校研究生院、校纪委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推免生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入学报到前进行。

(三)已被招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直博生的具体招收要求,请查看《南京工业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具体由南京工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南京工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025-83239949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025-58139194,南京工业大学纪委025-58139069

本细则解释权归南京工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