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包含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等,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含校内转专业学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的我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上进;
3.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具体办法按照全年级专业总排名计算,即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必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称课程平均绩点)“专业排名”前35%以内;
5.英语CET-4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国家外语专业四级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水平;
6.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
三、推荐程序
(一)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初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申请学生的课程平均绩点。
(二)全面发展综合考核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组织申请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均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核算总成绩
总成绩=课程成绩*80%+综合考核成绩*20%。
课程成绩以本科前三年必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为基础,换算为百分制得分,课程成绩= GPA×25。
综合考核成绩依据综合考核打分细则,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结果据实核算。
综合考核打分细则(五个方面)
赋分项 |
类别 | 权重 | 级别 | 要求 | 分值 | 得分说明 |
参军入伍 | 20% | | | 100 | 成果认定以相关证书为准(兵役证明) |
参加志愿服务 | 5% | 国际级活动 | | 100 | 成果认定以志愿活动组织单位出具相关证书为准(国家级活动须有政府相关部门公章),如果有多项证书,不累加,只取最高一项计分 |
国家级活动 | | 20 |
国际组织实习 | 5% | 国外 | | 20 | 1、成果认定以国际一级组织证书或发文为准,不累加,只取最高一项计分。 2、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主要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地区办事处等,实习时长为3个月及以上。 3、一般为高校与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进行选派的实习岗位,学生自主申报获得的国际组织实习岗位须提供相关实习组织证明材料。 |
国内 | | 10 |
科研成果 | 40% | 授权国际专利(PCT) | 排名前三,学生中排第一 | 50 | 1、专利认定以相关专利证书为准 2、论文认定以正式见刊论文或录用通知为准,署名单位必须是南京工业大学,须提供相关成果复印件; 3、相关检索以提供检索证明为准; 4、该项得分不累加,只取最高一项计分 |
授权国内发明专利 | 排名前二,学生中排第一 | 20 |
中科院一区SCI 期刊 | 申请人第一作者 | 50 |
中科院二区SCI 期刊 | 申请人第一作者 | 30 |
中科院三区SCI 期刊 | 申请人第一作者 | 20 |
中科院四区SCI 期刊 | 申请人第一作者 | 10 |
EI 期刊 | 申请人第一作者 | 8 |
北大核心期刊 | 申请人第一作者 | 6 |
竞赛获奖 | 30% | 重中之重(A 类) | 特等次 | 100 | 1、 获奖项目参赛学生成员为1人时,该成员获全分;参赛学生成员为2人时,第一成员得分乘0.7, 第二成员得分乘0.3;参赛学生成员为3人以上时(含3人),第一成员得分乘0.6, 第二成员得分乘0.3,第三成员得分乘0.1,其他成员不得分;2、各类竞赛仅统计国家级奖项,各赛区的获奖不算;3、竞赛分类见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南工校教〔2021〕34号)4、该项得分不累加,只取最高一项计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
一等次 | 80 |
二等次 | 60 |
重点(B 类) | 一等次 | 80 |
二等次 | 60 |
重要(C 类) | 一等次 | 40 |
二等次 | 20 |
一般(D 类) | 一等次 | 20 |
二等次 | 10 |
(四)公示和推荐
按照学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推免成绩排名(含学业综合成绩与全面发展考核情况)、推荐顺序等。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严格管理并规范使用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坚持择优推荐、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不含)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学院从严把握。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五、其他
学院推免工作组接受师生监督,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考生如有投诉和申诉,请及时向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学院:025-83239949;
校研究生院:025-58139194,yzb@njtech.edu.cn;
校纪委:025-58139069,jubao@njtech.edu.cn。
其他未涉及事宜,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核定为准。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5日